虚拟货币发行如何办理?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是本次内容介绍的重点。根据文化部的通知,可让您了解其详细信息。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发布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”、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”申报指南,指南指出,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上两项业务。
根据《文化部、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文市发〔2009〕20号),为开展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从事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” 业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,依据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,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(文化部令第27号发布,文化部令第32号修订),特制订本指南。
申报条件:
(一)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”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。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”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。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上两项业务。
(二) 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”需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。
(三)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” 需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,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(平台)服务的有关规定。
根据现有的规章制度,对其网络游戏的监管力度实施以来,网络游戏之类的审批已经不再那么好办理了。那么要如何才能通过呢?请找北京汉唐咨询有限公司,我们公司的资深顾问会帮助您解决每一个问题。